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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焦点:酒驾男为逃避查处,竟弃车路边
来源:      时间:2023-02-04 00:18:36


(资料图片)

据东莞交警:

2023年2月1日晚上21时55分许,东莞交警高埗大队执勤人员在高埗大道夜查发现,一小车亮着双闪灯停在执勤点前方转弯位置,该车车门未上锁,车上空无一人。

排查发现,一在车旁经过的男子伍某竟是该车驾驶员。经查,伍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原来,伍某于当天中午喝了酒。当天晚上,喝酒后的伍某驾车途经上述路段时,见前方执勤点交警查车,伍某为逃避查处,便将车辆停在路边弃车离开。伍某对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东莞交警依法对伍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东莞交警提醒,有的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酒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其实,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法律规定,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务必坚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喝酒前,交出车钥匙,自觉抵制酒驾。

标签: 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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