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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通讯!2023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来源:临海教育发布      时间:2023-06-12 09:30:20

2023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资料图片)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民办初中学校:培文中学200人、培文阳光实验学校240人、学海中学445人、临海市书生实验学校295人、西湖双语实验学校200人。

民办小学:临海市书生实验学校85人。

二、报名

1.报名办法:网上报名,详见《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9)。

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民办初中入学”或“临海市民办小学入学”,再选择具体学校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截止后,所填报的学校及上传的佐证材料等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温馨提示:

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时,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并号捆绑电脑派位(限报同一所学校),须先选择“是‘双/多胞胎’”,再选择双/多胞胎中的一个身份证号作为电脑派位号码,另外的身份证号作为被捆绑号码。同时还需上传双/多胞胎相关佐证材料。

2.报名对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3.报名时间: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

若有补报的,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优待对象及土地协议生,不能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三、录取

1.招收优待对象、土地协议生等入学。根据国家、省、台州市、临海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6月16日前,高层次人才子女向临海市人才办、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向临海市经信局申请;本校教师子女、学校征地及拆迁协议规定的对象向所在学校申请;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向市教育局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单位审核。

审核通过并确定就读学校的优待对象由市教育局备案并予以公示。

2.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1)7月3日,电脑派位对象名单公示。

(2)7月4日,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名单。

若有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招足,需补录的,将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 严肃招生纪律。已被电脑派位预录取的学生,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预录取学校报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该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补招,也不享有原学区原有的入学权利,等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实行统筹安置。

2.缴费报到时间:7月5日.

3.每个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分两段进行。第一段派位将产生拟录取名单,第二段派位将按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产生备用名单。

备用名单仅用于电脑派位后放弃录取的学位补缺。补缺办法为按顺序依次递补。补录时间为7月6日。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培文中学: 0576-89589878

培文阳光实验学校: 0576-85170777

学海中学: 0576-89113113

临海市书生实验学校: 0576-89332466

西湖双语实验学校: 0576-85856999

2023年临海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名

6月15日前,各招生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张贴招生通告,将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

1.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详见《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9)。

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公办初中入学”或“临海市公办小学入学”,先选择学校所在镇(街道),再选择具体学校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及学校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2.报名批次及时间

(1)第一次报名

报名时间: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

报名对象:小学报名对象为户籍生、优待对象和有房无户对象。

初中报名对象为户籍生、优待对象、有房无户对象以及对口直升生(对口直升学校见附表)。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房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用途为住宅,对口直升生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准。

优待对象入学,6月16日前,经申报、审定的下列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2)第二次报名

报名时间:7月7日6:00至22:00

报名对象:报读民办学校或台州学院附属中学但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有房无户对象,以及未被巾山实验小学录取的共有学区的户籍生、有房无户对象。有房无户对象要关注相关学校的学位和招生情况,慎重选择。

二、录取

1.各镇(街道)小学按批次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分以下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户籍生、优待对象。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对象。招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3)第三批次,经商务工类。可以招收连续3年在学区内幼儿园就读的临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学前教育情况由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配合核查。

2.各镇(街道)初中按批次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分以下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户籍生、优待对象。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对象。招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3)第三批次,对口直升生。可以招收在学区内小学有3年及以上连续学籍的临海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照在学区小学就读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3.开始录取时间:7月9日

三、其他

1. 随迁子女入学详见《2023年临海市随迁子女招生实施办法》。

(1)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详见《2023年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初中)” 或“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小学)”,再选择积分办理所在镇(街道)中心校、中学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第一次报名时间为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

第二次报名时间为7月7日6:00至22:00

(3)录取。7月12日,已在网上报名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到所在镇(街道)中心校、中学现场申请,先按积分高低排序,再按《居住证》、社保缴纳年限或营业执照排序,落实到相应的学校。

2.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入学,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经对台工作部门或侨务行政部门进行身份确认后,在实际居住地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3.符合条件的适龄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市中小学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

各镇(街道)初中、中心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临海市义务教育对口直升学校一览表

各镇(街道)初中、中心校,市直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临海市义务教育对口直升学校一览表

相应的公办初中学校可以招收学区内小学有3年及以上连续学籍的临海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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